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吕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扩大)会议、文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选树一批在文水高速度、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吕梁市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树一批优秀人才纳入文水县人才库。
一、选树名额
选树名左右优秀人才纳入文水县优秀人才库。
二、选树类别
文水县优秀人才库共设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五大类别。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不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我县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
2.身心健康,在职在岗。
3.一般应具有受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4.年以来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或本人的发明创造在本行业领先,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分别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1、工业类:在企业及其他生产一线工作,获国家授权专利,积极推广实施专利技术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归口县工信局)
2、农业类: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与创优、良种选育、畜禽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在全县产生较大影响,并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表彰奖励。(归口县农业农村局)
3、教育类: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质量高,科研能力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归口县教科局)
4、医疗卫生类:医德高尚,在卫生防治和临床医疗方面有较大技术创新,其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归口县卫体局)
5、社会科学类:在理论、新闻、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体育、传承保护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实绩突出,获得市以上重要奖项。(归口县委宣传部)
6、政法类:长期从事公安专业技术、法医、司法精神鉴定和律师工作,在多起重大案(事)件侦破工作中解决了技术难题或在司法课题研究、教学、法医技术鉴定或律师行业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归口县委政法委)
(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管理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连续3年以上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跨入全市先进行列,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归口县工信局)
(三)优秀高技能人才
在企业及其他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骨干,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归口县人社局)
(四)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扎根农村,在种植、养殖、加工及其他多种经营生产和各种技术服务中,领办(创办)农村经济实体、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被群众公认的农村经营能人及农村种养能人。(归口各乡镇)
(五)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能力得到机构及社会认可,专业服务素质好,在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并在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归口县民政局)
申报者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或取得的成果,必须是年以来在文水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发明成果是在文水得到转化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入选文水县优秀人才库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推荐。按照属地管理推荐或归口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
(三)组织评审。组织部人才工作室牵头,根据上报人选的科研成果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排队,按学科或行业组织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四)确定人选。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进行审定。
(五)研究决定。提交县委研究,确定文水县优秀人才库名单人选。
(六)社会公示。对县委决定的人选在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命名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人选纳入文水县优秀人才库,颁发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管理办法
入选文水优秀人才库人员由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一)本次新纳入人才库人员三年内每月享受元津贴,资金从县财政预算解决。
(二)完善文水县优秀人才信息库。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和优秀人才所在单位将每位优秀人才的基本情况、科研成果、晋升奖励、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建卡归档,分类管理,及时更新。
(三)加强县级优秀人才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届内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优秀人才进行培训。
(四)建立县委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县级领导根据分管工作内容或部门工作特点,每人直接联系1-3名县级优秀人才,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实现库内优秀人才联系全覆盖,开展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关于社情民意的情况反映,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采取激励保障措施,促进人才干事创业。
(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内调动、离岗、离退休、调出县外工作的要及时报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备案。
(六)每年由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和所在单位联合对优秀人才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的,违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取消其文水县优秀人才荣誉称号,从优秀人才库中移除。
(七)已被省、市评为优秀人才的,已评选为文水县第一、二、三届优秀人才的不再进行评选,直接纳入县优秀人才库。
六、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请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请务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组织部人才工作室。
七、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者的材料需用档案袋分装,档案袋封面要求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申报种类。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与申报表中内容一致),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入选文水县优秀人才库名单申报表》
(2)申报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利证书、专业技术(技术等级)证书和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年以来市级以上奖励及荣誉证书、论文著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本人年以来的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材料(字以内)和个人事迹简介(字以内)。
(4)申报者本年度内拍摄的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经济实体管理人员还需提供当地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审核意见,涉及经济效益的,需另附财税部门征缴票据复印件。
由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负责对申报者统一征求纪检监察、综治等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