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作为“稳就业”的主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维护就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近日,《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再次明确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报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补贴期限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不同小微企业招用同一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1年。
四、所需资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省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及毕业证。
五、申报流程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养老保险缴费级次,到市或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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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对填报录入平台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填报单位全部承担。
来源:长沙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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