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朋友们:
根据中央*法委、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委*法委、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民*厅、省财*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了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平安文水、法治文水建设,实现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热心公益调解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公道正派的品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志愿者: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调解公信的。
二、服务内容
1、宣传法律知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
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2、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对本服务区域的矛盾纠纷隐患积极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3、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发挥调解员的作用。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动向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接受县乡各级调委会、矛调中心等相关组织的指派开展调解工作。
三、待遇
调解志愿者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每案给予-元的补助。
四、报名时间:年4月起
五、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通过“文水*法”“文水县司法局”“胡兰*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