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吕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奖励推荐对象予 [复制链接]

1#

省委、省*府决定,以省委、省*府名义表彰奖励在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全省优秀共产*员和全省先进基层*组织。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吕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奖励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9月27日至10月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