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标准与习惯以及使用情况的冲突,作为饮片生产企业,有一些不可避免的“违规”情况,比如佛手、鸡血藤的初加工片净制后直接包装;蛤蚧切块卖等。如果按《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执行,要么市场不会接受,要么不便调剂,要么性状欠佳。据市场调查,此类品种很少或者几乎没有按药典方法进行炮制加工的。下面列选部分品种如下:
1、药典上没有饮片炮制项,可常要切丝的品种
如:佛手、粉萆薢、绵萆薢等
佛手丝
2、药典上没有饮片炮制项,可常要破碎或打(掰)成小块的
如:鸡血藤等
3、药典上没有饮片炮制项,可常需切片的
如:灵芝、云芝、土贝母等
灵芝片
4、药典上饮片炮制项只有打粉而常需切片的
如:三七、雷丸等
三七粉
三七片
5、药典上饮片项无切制或破开而常需切片(丝或块)的
如:肉桂(宽丝或块)、狗脊(宽丝或块)、艾叶(宽片)、法半夏、肉豆蔻等
肉桂丝
雷丸
雷丸片
6、药典中炮制项要切块或切段,而常常以个子包装的(且常以g为单位剂量使用)
如:蛤蚧(除去鳞片及头足,切成小块。3~6g,多入丸散或酒剂。蛤蚧通常以“对”为调剂单位使用,虽然不科学)、蜈蚣(去竹片,洗净,微火焙*,剪段。3~5g。蜈蚣一般以条为使用调剂单位,只有制剂投料才按重量单位)。
7、药典规定以g为使用剂量单位,而常以条或枚为调剂单位的(这个不影响中药饮片生产的执行)
如:金钱白花蛇(2~5g。研粉吞服1~1.5g)、大枣等